您现在的位置是: 首页 > 汽车政策 汽车政策

车辆天然气改装证办理,加强天然气汽车改装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tamoadmin 2024-06-12 人已围观

简介1.汽车“油改气”在四川强势回暖2.汽车改装天然气后尾气不合格3.重庆市压缩天然气汽车安全管理办法的介绍4.私家车改气合法吗5.咸阳私家车油改气的政策6.汽车改气需要办理什么手续7.重庆市压缩天然气汽车安全管理办法的办法内容目前油改气并未出台全国性政策,油改气实施对于太原市的分析可以参考下列法律规定法律依据:《加快“油改气”的步伐推广使用清洁能源(太原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检测中心关于“油改气”改造

1.汽车“油改气”在四川强势回暖

2.汽车改装天然气后尾气不合格

3.重庆市压缩天然气汽车安全管理办法的介绍

4.私家车改气合法吗

5.咸阳私家车油改气的政策

6.汽车改气需要办理什么手续

7.重庆市压缩天然气汽车安全管理办法的办法内容

车辆天然气改装证办理,加强天然气汽车改装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目前油改气并未出台全国性政策,油改气实施对于太原市的分析可以参考下列法律规定

法律依据:《加快“油改气”的步伐推广使用清洁能源(太原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检测中心关于“油改气”改造使用现状调研报告)》

三、“油改气”工作面临的突出问题

目前,大部分城市开始推行油改天然气。随着油价一再飞涨,天然气和石油之间的价格差距已经很大。但包括法律认可、技术标准等因素阻碍了“油改气”原本应该快速前进的脚步。首先,现有法律法规对油改气的认可比较模糊,缺乏清晰的界定。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拼装机动车或者擅自改变机动车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属违法行为。从油改气的行为而言,车辆进行油改气需要在原来的燃油管道附近增加钢瓶、调压阀等燃气设施,这样就改变了车辆结构。虽然有关部门对“油改气”表示支持和鼓励,但部门规章文件不能代替和凌驾于法律之上,因此法律条文的明确是“油改气”顺利推广的根本保障。其次,油改气的技术标准不统一,缺乏统一管理。第三,现有燃油车辆改装费用承担也是制约“油改气”的重要原因,现在改装一辆公交大客车费用在15000元左右,高昂的费用制约了“油改气”的进程。第四,现有燃油车辆改装对车辆性能有轻微的影响。改装车辆在市区内行驶一般没有区别,但是在坡度较大的路面行驶和突然加速及载重量加大的时候,有动力不足的感觉。据专业人士介绍,现在汽油发动机使用天然气后,动力最多会有10%的下降。第五,气源缺乏保障、加气站点过少是制约“油改气”发展的关键问题,公交公司是我市较早推广“油改气”的示范单位,目前也仅有五个天然气加气站。因此,要加快“油改气”的步伐,需要从五个方面取得突破。

四、意见和建议:

加快“油改气”的改造步伐,首先要完善和制定“油改气”的一系列制度、标准,加强对车辆改装、加气站的建设和管理,明确新型车辆投入使用,改造车辆等环节相关法律、法规。其次,尽快统一现有车辆的改装标准。加大对现有各种改装标准的研究分析,制定最切合我市实际状况的改装标准,统一发布,将其上升到法定标准,对改装企业实行严格的准入制度,并建立严格的日常监督管理体系。第三,改变改装费用承担模式,加快“油改气”进程。一是采取市场化的模式,二是为车辆改装提供贷款支持,车辆改装后,运营成本的降低可以保障贷款的安全收回。第四,鼓励双燃料汽车的制造、采购和使用。将现有燃油车辆进行改装只是“油改气”的权宜之计,运用双燃料汽车才是“油改气”的长久之计,政府应尽快为双燃料汽车制造、购买和使用提供政策上的支持。第五,做好加气站点的统一规划,合理利用现有加油站点资源,从节能、降耗、减排等方面,提出切实可行的具体措施,积极推广使用天然气,有效改善我市大气环境质量。

汽车“油改气”在四川强势回暖

私自改装烧天然气汽车视情节严重程度,将依法处以200元以上至2000元以下的罚款。车辆私自改装安装“天然气”,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6条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拼装机动车或擅自改变机动车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并视情节严重程度,将依法处以200元以上至2000元以下的罚款。

出于环保考虑,6年以上的汽车是严禁改装的,而刚购置的新车因为需要磨合也不适合改装,在用汽油磨合使用8000至一万公里时,才适合改气。而特殊的汽车也不能改装天然气,如危化品运输、校车、救护车、驾校货车等则不允许改装。而已改装的“气”车则有4份档案,分别由车主本人、质检、车管所和改装企业留存。

扩展资料:

汽车油改气车主可按以下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一、到车辆管理部门机动车安全技术检测站对车辆安全技术检测。

二、到环保部门尾气排放检测(这个对现在的环保来说,都是要检测的)。

三、出具检测报告后,符合车辆安全技术标准和尾气排放标准的,由改装企业在规定位置喷涂CNG标志并照相,出具燃气汽车改装合格证。

四、取得燃气汽车改装合格证后,前往特种设备检验所,通过检测后,符合条件出具车用气瓶安装监督检验证书。

五、到车管所办理变更登记。车辆所有人需向车管所提供机动车登记证书、燃气汽车改装合格证、车用气瓶安装监督检验证书、机动车安全技术检测报告、尾气达标报告、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及车辆照片。

车管所在收取资料,对比照片后,办理变更登记手续。至此,车辆改气基本完成,最需要注意的是,车辆在每年年审必须出示车用气瓶安装使用证,气瓶则需每三年前往改装企业审验。

百度百科-汽车油改气

汽车改装天然气后尾气不合格

关键词:清洁能源 汽车 、油改气、天然气 汽车 、加气站

四川省发改委等七部门指出,《通知》是为了适应当前安全生产工作需要,进一步规范天然气 汽车 改装管理工作,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促进天然气 汽车 产业高质量发展。

数据显示,截至2021年底,我国天然气 汽车 保有量已达702万辆,其中大部分为CNG 汽车 ,数量约达620万辆,这其中又以“油改气”的CNG车辆为主,占比约75%。与此同时,目前已有5,600多座CNG 汽车 加气站遍布全国。事实上,在2019年、2020年,我国CNG 汽车 保有量分别约为672万辆、632万辆,出现下滑趋势。近几年来,由于各地对“油改气”态度不一,导致CNG 汽车 推广放缓。

四川省在精准推广新能源 汽车 的同时,能够实事求是的结合四川天然气和页岩气资源特别丰富、储量与产量均居全国第一、2021天然气消费量仅占产量的55.4%的具体省情,因地制宜地出台继续规范和支持天然气 汽车 改装的文件。这种务实的做法,值得称赞。

相关试验数据显示,使用天然气的 汽车 ,其PM2.5的排放量比燃用汽柴油减少93%,氮氧化合物排放量与柴油车相比最高可减少60%。全国620万辆CNG 汽车 可替代约1593万吨汽油,同时可减少二氧化碳排放1,136万吨,“以气代油”已成为交通运输领域碳达峰的一个主要途经。

在经济性方面,有关专家指出,与汽油车相比,CNG 汽车 可节省约一半的燃料费用。同时,在CNG价格为3.5元/立方米左右的我国大部分西部省份,CNG乘用车和出租车的经济性优于纯电动 汽车 。

国务院于2021年印发的《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在交通运输绿色低碳行动方面,就提出要推动运输工具装备低碳转型,积极扩大电力、氢能、天然气、先进生物液体燃料等新能源、清洁能源在交通运输领域的应用。国家一直支持新能源 汽车 和清洁能源 汽车 并重发展,天然气 汽车 也在其中。从全生命周期来看,天然气 汽车 经济性很好,也具有足够的市场竞争能力。因此 天然气 汽车 产业将在我国西部省份再次强势回暖。

重庆市压缩天然气汽车安全管理办法的介绍

尾气排放检验不合格,可以到具备资质的车辆维修单位维修后,车主再申请复检,其间可多次维修并复检,直至合格。

做好定期保养,勤更换机油勤请洗或更换滤清;不野蛮驾驶,以免损伤发动机。三元催化、氧传感损坏应积及时更换;柴油车应有有效的后处理装置;到正规加油站加油,不要使用便宜的劣质汽(柴)油;确保车辆仪表盘上无故障报警灯闪烁。

扩展资料

由于我国尚未出台在用机动车油改气方面的法律法规,交警部门常以“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机动车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条款,认定机动车油改气不符合道路交通安全法,对车主处以罚款。

2013年3月至8月,持续5个月的内蒙古交警部门整治汽车油改气的专项行动,令当地改气企业陷入濒临倒闭的困境。

于是,内蒙古车用天然气设备安装行业协会筹备委员会向有关部门递交报告,并与内蒙古自治区人大、公安厅做了大量的沟通。当年11月29日,内蒙古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会议通过了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其中明确了机动车油改气后的管理与变更安排。

但“合法身份”并没有令油改气企业从此万事大吉。由于各地行业整合参差不齐,“油改气”企业大多以小型汽修厂的模式存在,普遍存在服务质量差、安全保障低、价格不稳定等问题。

2014年11月17日,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局会同有关部委共同起草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动车“油改气”安全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下发各地寻求反馈。其中提到,自发文之日起,不允许继续进行在用机动车油改气,不得再出台不符合法律法规的在用机动车油改气规定。

人民网-汽车油改气还需“加点油”

私家车改气合法吗

《重庆市压缩天然气汽车安全管理办法》,为加强压缩天然气汽车和压缩天然气汽车加气站安全管理,保障公共安全,根据国务院《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重庆市天然气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重庆市实际情况而制定。该办法列五章,三十三条(含附则),自2008年7月1日起施行,适用于重庆市行政区域内的压缩天然气汽车改装、维修,气瓶使用,压缩天然气汽车加气站建设与运营以及相关安全监督管理活动。

咸阳私家车油改气的政策

太平洋汽车网不合法,年审车辆时是不能通过的。大部分地区政策是不允许私家车“油改气”的,只允许公交车辆、出租车改天然气。其他车辆改装天然气一律按照非法改装处理,发现后罚款500元不扣分,责令当场拆掉钢瓶。

私家车改气不合法,年审车辆时是不能通过的。大部分地区政策是不允许私家车“油改气”的,只允许公交车辆、出租车改天然气。其他车辆改装天然气一律按照非法改装处理,发现后罚款500元不扣分,责令当场拆掉钢瓶。

油改气是指给普通汽车加装一套装置,使其既可使用汽油也可以使用天然气,变为双动力汽车。据业内人士指出:如果每个月油钱没达到800元以上,“油改气”并不实惠。私家车一旦“油改气”,要想顺利通过年审,有时候还得拆掉气瓶才行。

油改气准确的说法是:在原有的基础上增加一项使用天然气的功能。安装完毕后,通过面板上的切换按钮,就能在汽油和天然气上随意切换。

市交警支队就以“油改气”的问题,早在2016年7月5日,由市发改委牵头组织质检、城管、车管等部门进行了多次论证,已明确不具备可行性,原因如下:1、不符合法律规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六条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有下列行为:“拼装机动车或者擅自改变机动车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

2、不符合国家强制标准,《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2012)第12.5.1条款规定:“不准许用户改动或加装燃料箱,不准许用户改动燃料管路”。

3、国家层面已叫停“油改气”,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局于2014年11月17日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动车"油改气"安全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停止在用机动车油改气。

汽车改气需要办理什么手续

可以的,但是比较麻烦,你想开一个改装的吗?应该非常有市场!你看看介绍~~~

一、天然气汽车基本知识

1、什么是天然气汽车

简单地说,天然气汽车是以天然气为燃料的一种气体燃料汽车。

天然气的甲烷含量一般在90%以上,是一种很好的汽车发动机燃料。目前,天然气被世界公认为是最为现实和技术上比较成熟的车用汽油、柴油的代用燃料,天然气汽车已在世界和我国及我市得到了推广应用。

我市目前推广应用的是可分别燃用压缩天然气或汽油压缩天然气—汽油两用燃料汽车,简称CNG汽车,今后还将大力推广应用单燃料天然气汽车。车用压缩天然气的压力一般在20MPa左右。可将天然气,经过脱水、脱硫净化处理后,经多级加压制得。其使用时的状态为气体。

2、天然气汽车的主要优缺点

(1)天然气汽车是清洁燃料汽车。天然气汽车的排放污染大大低于以汽车为燃料的汽车,尾气中不含硫化物和铅,一氧化碳降低80%,碳氢化合物降低60%,氮氧化合物降低70%。因此,许多国家已将发展天然气汽车作为一种减轻大气污染的重要手段。

(2)天然气汽车有显著的经济效益。

●可降低汽车营运成本。目前天然气的价格比汽油和柴油低得多,燃料费用一般节省50%左右,使营运成本大幅降低。由于油气差价的存在,改车费用可在一年之内收回。

●可节省维修费用。发动机使用天然气做燃料,运行平稳、噪音低、不积炭,能延长发动机使用寿命,不需经常更换机油和火花塞,可节约50%以上的维修费用。

(3)比汽油汽车更安全

首先与汽油相比,压缩天然气本身就是比较安全的燃料。这表现在:

燃点高。天然气燃点在650。C以上,比汽油燃点(427。C)高出223。C,所以与汽油相比不易点燃。

密度低。与空气的相对密度为0.48,泄漏气体很快在空气中散发,很难形成遇火燃烧的浓度。

辛烷值高。可达130,比目前最好的96号汽车辛烷值高得多,抗爆性能好。

爆炸极限窄。仅5~15%,在自然环境下,形成这一条件十分困难。

释放过程是一个吸热过程。当压缩天然气从容器或管路中泄出时,泄孔周围会迅速形成一个低温区,使天然气燃烧困难。

其次,压缩天然气汽车所用的配件比汽油车要求更高。表现在:

国家颁布有严格的天然气汽车技术标准。从加气站设计、储气瓶生产、改车部件制造到安装调试等,每个环节都形成了严格的技术标准。

设计上考虑了严密的安全保障措施。对高压系统使用的零部件,安全系数均选用1.5~4以上,在减压调节器、储气瓶上安装有安全阀,控制系统中,安装有紧急断气装置。

储气瓶出厂前要进行特殊检验。气瓶经常规检验后,还需充气作火烧、爆炸、坠落、枪击等试验,合格后,方能出厂使用。

中外发展天然气60年来,从未出现过因天然气爆炸、燃烧而导致车毁人亡的事实证明,压缩天然气汽车是十分安全可靠的。

(4)CNG汽车的动力性略有降低。燃用天然气时,动力性略下降5~15%。

(5)改装一次性投资大。目前,改装一辆CNG汽车大约需1万元左右。

3、CNG汽车的结构简介

CNG汽车采用定型汽油车改装,在保留原车供油系统的情况下,增加一套“CNG型车用压缩天然气装置”。改装部分由以下三个系统组成。

(1)天然气系统。主要由充气阀、高压截止阀、天然气钢瓶、高压管线、高压接头、压力表、压力传感器及气量显示器等组成。

(2)天然气供给系统。主要由天然气高压电磁阀、三级组合式减压阀、混合器等组成。

(3)油气燃料转换系统。主要由三位油气转换开关、点火时间转换器、汽油电磁阀等组成。

天然气钢瓶的瓶口处安装有易熔塞和爆破片两种保安装置,当气瓶温度超过100。C或压力超过26MPa时,保安装置会自动破裂卸压;减压阀上设有安全阀;气瓶及高压管线安装时,均有防震胶垫,卡固牢固。因此,该系统在使用中是安全可靠。

CNG汽车以天然气作燃料时,天然气经三级减压后,通过混合器与空气混合进入气缸,压缩天然气由额定进气压力20MPa减为负压,其真空度为49~69kPa。减压阀与混合器配合可满足发动机不同工况下混合气的浓度要求。

减压阀总成设有怠速电磁阀,用以供给发动机怠速用气;压缩天然气减压过程中要膨胀做功对外吸热,因此在减压阀上还设有利用发动机循环水的加温装置;为提高该车的操作性能,驾驶室设置有油气燃料转换开关,用来统一控制油气电磁阀及点火时间转换器;点火时间转换器由电路系统自动转换两种燃料的不同点火提前角;仪表板上气量显示器的5只红绿灯显示气瓶的储气量;燃料转换开关上还设有供发动机起动的供气按钮。

4、CNG汽车的工作原理

该系统分天然气气路、汽油油路和控制电路三大部分。

充气站将压缩天然气,通过充气阀充入贮气瓶至20MPa。当使用天然气作燃料时,手动截止阀打开,安装在驾驶室内的油气燃料转换电开关,扳到“气”的位置,此时天然气电磁阀打开,汽油电磁阀关闭,贮气瓶内的20MPa高压天然气通过高压管路进入减压调节器减压,再通过低压管路、动力阀进入混合器,并与经空气滤清器进入的空气混合,经化油器通道进入发动机气缸燃烧。减压调节器与混合器相匹配,根据发动机的各种不同工况产生不同的真空度,自动调节减压调节器的供气量,并使天然气与空气均匀混合,满足发动机不同工况的使用要求。动力阀是一个调节天然气管道截面积的装置,可调节混合气的空燃比,使空燃比达到最佳状态。

油路中安装一个汽油电磁阀,其余部件均保留不变。当使用汽油作燃料时,司机将油气燃料转换开关扳到“油”的位置,此时天然气电磁阀关闭,汽油电磁阀打开,汽油通过汽油电磁阀进入化油器、并吸入气缸燃烧。燃料转换开关有三个位置,当拨到中位时,油、气电磁阀均关闭,该功能是专门用来由汽油转换到天然气时,烧完化油器室里残存汽油而设置的,以免发生油气混烧现象。

5、CNG汽车的主要技术性能

使用天然气燃料,车辆主要技术性能如下:

发动机额定功率 不低于原车的85%

发动机最大扭矩 不低于原车的90%

汽车最高车速 不低于原车的90%

汽车加速性能 不低于原车的85%

直接档最低稳定车速 不高于原车的5%

天然气额定充气压力 20MPa

1立方米天然气可代替汽油 0.8kg以上

一次充天然气行驶里程 客车、货车不低于180km

轿车、微车不低于200km

汽车污染物排放 CO含量≤1.5%

HC含量≤1000PPM

二、CNG汽车的改装

为了确保CNG汽车的安全和改装质量,国家和重庆市对CNG汽车的改装制定了严格的管理规定。定型在用汽车改装成CNG汽车,必须在经过认证的指定改装厂进行改装。

1、车辆改装手续办理方法

(1)车辆改装前,应由车主向当地机动车辆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车辆管理部门认可,填写车辆改装申请表,方可到指定的CNG汽车改装企业进行改装。

(2)车辆改装完毕后,应持改车单位发给的车辆改装合格证,连同改装申请表一起到车辆管理部门办理机动车辆异动手续。

(3)CNG汽车驾驶员应经市车管所培训,并取得合格证,在车辆管理部门注册后,方能驾驶天然气汽车。

2、对被改装车辆的技术要求

车辆改装前,应进行车辆性能检查,主要检查发动机的起动性和动力性,要求发动机起动性能良好,加速灵敏,最大功率和最大扭矩不得低于发动机设计标定值的90%,否则该车不宜改装。送改车的主要技术性能指标应满足下表的要求,方能改装。

技术指标

机 (1)最大功率、最大扭矩不得低于发动机设计标定值的90%

(2)发动机压缩比>7.3

(3)各汽缸压力>0.85MPa,且压力差不得超过平均缸压的5%

(4)怠速时进气管的真空度<-0.0567MPa(负气压)

(5)发动机在使用汽油时,各转速工况下运行稳定,突然加速或减速时不得有突爆,化油器不回火,机油压力稳定

气 (1)蓄电池空载电压>12.4V;起动电压>8.5V

(2)发动机正常发电;起动机正常工作

(3)分电器白金电压<0.2V,分度误差<1.,火花塞间隙调正确,不积碳

整车 (1)整车各总成工作正常

(2)整车技术附合GB7258—1997《机动车安全运行技术条件》要求

3、改装系统的安装

(1)天然气钢瓶安装。

气瓶应安装在汽车的安全部位,不得影响汽车行驶性能。根据各车型具体情况,可安装在汽车车架旁、副纵梁上或驾驶室与车箱之间。气瓶与固定卡子间应垫胶垫,安装必须牢固。气瓶固紧后,沿汽车纵向施加8倍于气瓶重量的力,不得发生位移或松动。

(2)高压管线安装

高压管线用卡套式高压接头与气瓶连接,气瓶间及靠近减压阀处管线应有抗震弯,管线固定卡子间距不得大于600mm,卡子及穿越孔板处应安装橡胶垫。安装在驾驶室、载人车厢或行李厢的气瓶或管线接头,必须设置能将泄漏气体排出驾驶室或车厢外的通风口等装置。

(3)减压阀安装

减压阀安装在振动较小的驾驶室前挡板或发动机的其它地方,减压阀膜片应垂直于地面,远离排气管和其它热源,尽可能与化油器靠近。减压阀安装好后,将发动循环水接到减压阀水道上。

(4)安装其它附件

1)安装高压截止阀、压力表、连接高压管线;

2)安装混合器与低压管线,连接减压阀及混合器;

3)在化油器和输油泵之间安装汽油电磁阀,注意电磁线圈应向上;

4)在适当位置安装充气阀;

(5)安装电器部件

根据选用电器部件的多少,按有关说明要求进行接线和安装。安装时应注意以下两点:

1)在驾驶室内便于操作和观察的位置,安装燃料转换开关及气量显示器,在适当的位置装点火时间转换器;

2)按电路图连接所有电器线路,注意电器部件良好搭铁。

三、CNG汽车的调试使用

1、CNG汽车的调试

(1)天然气泄漏试验

先缓慢充天然气到大约10MPa,使用检漏液检查有关部位,经确认无漏气后再充气到20MPa,进一步仔细检漏。

(2)燃料转换调试

先用汽油起动发动机,然后再把燃料开关扳到中间位置,切断两种燃料供应,使发动机转速保持在2000转/分左右,待化油器内剩余的汽油将用完,发动机开始抖动时(或声音变化),立即将燃料转换开发板到天然气位置,发动机运动正常说明天然气燃烧良好。如果发动机运转不正常,可调整点火时间或检查其它电路系统。

(3)点火正时调整

将燃料转换开关置于“气”位置,启动发动机,按原调节经验整分电盘位置,使点火时间达到最佳后,固定分电盘。然后将燃料转换开关置于“油”位置,通过调整点火时间转换器上的旋钮或数字调节进行调整,调到最佳点火时间为止。

(4)怠速和起动调式

1)用汽油运行发动机,按原汽油车调整方法调好汽油的怠速。

2)用天然气运行发动机,调整减压阀上的怠速调节手柄,直到获得稳定的最低空转转速。方法是:先将减压阀怠速调节手柄旋死,旋松1.5圈左右即可,如不理想,再配合化油器调节螺钉进行微调。

3)熄火后用天然气直接起动,看天然气起动是否容易、迅速,如启动性能不良,应重新调整。

(5)加速性调式

用天然气运行发动机,在原地让发动机怠速动转,然后反复快速猛轰油门,看发动机转速变化是否迅速圆滑,如果不行,调整减压阀三级阀调节旋钮,直到满意为止。

(6)天然气与空气的空燃比调整

1)在底盘测功机上,发动机使用天然气燃料用直接档加载运转,使发动机处于最大扭矩工况,然后用废气分板仪测试发动机尾气,调整动力阀调整螺钉,使CO值为1.0~1.5%,固定动力阀调整螺钉,然后再将怠速、启动和加速复查一遍,反复调整。

2)在车辆运行中,也可根据经验,直接调整动力阀,校正发动机空燃比。

(7)松动压力传感器外壳固定螺钉,左右微动外壳(内有滑动电阻),观察压力表和显示灯亮熄情况,调整合适后,锁紧外壳固定螺钉。

2、CNG汽车的驾驶操作

CNG汽车驾驶员必须经过技术培训,取得合格证后方能驾驶天然气汽车。

(1)汽车起动前:缓慢开启各天然气瓶阀,然后缓慢开启高压截止阀,观察压力表,了解天然气压力,检查管线接头和减压阀是否漏气。打开气阀时,人不要站在阀和气瓶的正面。

(2)、天然气启动:将燃料转换开关扳到“气”位置,点火开关置于“点火”位置,燃料转换开关上的指示灯亮,即可按汽车正常操作程序启动运行。

(3)天然气转换为汽油:将燃料转换开关从“气”位置一次扳到“油”位置即可可,在转换过程中发动机会出现轻微的停顿现象,所以最好不要在交通拥挤的地方进行,如果在停驶状态下进行转换,应将发动机转速提高后进行,以免熄火。

(4)汽油转换为天然气:先将燃料转换开关从“油”位置扳到中间位置,待化油器油室中汽车将用完,即发动机声音变化时(大约1~2分钟),立即转换开关扳到“气”位置即可。在转换过程中,发动机仍会出现轻微的停顿现象,不要在交通拥挤的地方进行。

(5)使用天然气行驶时,注意观察仪表上气量指标灯,了解气量情况,当绿灯全熄而红灯亮时,表示天然气即将用完。

(6)严禁油气混烧。

(7)充气:汽车进入充气位置后应拉住刹车,以免充气时车辆移动,关闭电器装置(包括收录机等等),取下充气阀防尘塞,插入充气管即可充气。充气后,取出充气管,装上防尘塞,并检查连接处是否有泄漏现象,如不泄漏即可起动车辆。

(8)漏气处理:汽车在行驶中发生漏气,首先应将电源关闭使发动机熄火,迅速将气瓶阀关闭,然后再作其它处理。如果管线破裂气体大量泄漏无法关闭气瓶时,应立即将现场圈起,隔离火源,不允许人车入内,待天然气散尽(天然气比空气轻)后再作处理。如果发生火灾,除立即关闭电源和气瓶外,还应将现场圈起,用灭火机灭火,由于气瓶上有安全装置,不会发生爆炸,可放心地处理。

(9)停车时,关闭高压截止阀及各天然气钢瓶气阀。

(10)停放:

1)当驾驶员离开汽车或临时停车超过10分钟,应关闭电源及供气阀。

2)长期停放、应将冷却液、燃油放尽,天然气用完,电源断开,置于通风、防潮、防火、防晒的场所。

3)若停放在车库内,严禁打开供气阀和使用燃气起动发动机。

3、CNG汽车安全使用规则

(1)严格执行加气安全操作规程。气瓶加气,压力不得高于20MPa。使用的天然气应作净化处理,符合车用天然气气质标准。

(2)严禁在装置有故障和系统存在漏气的情况下燃气运行。

(3)在拆装有关高压零部件时,应避免不安全操作。开启瓶阀,人不得站在气瓶阀口的正面,截止阀应缓慢开启,通气后逐渐开大,防止冲击表阀及其它零件。

(4)严禁用火检查漏气。

(5)驾驶室及车辆附近,不得使用明火,应随时检查是否有天然气泄漏,驾驶室内严禁全封闭状态吸烟。

(6)行车时避免气瓶及管线与障碍物撞击,发现供气系统有漏气现象应及时排除,并换用汽油燃料。

(7)车辆停止行驶时,应停放在阴凉处,防止日光暴晒。

(8)保养车辆时,气瓶、减压阀、管线等严禁敲击、碰撞。充气气瓶,与明火距离不得小于10m。

(9)汽车长期用压缩天然气,应定期改燃汽油一小时,运转发动机,防止供油系统失效。

(10)意外事故处理:

1)交通事故处理:应断开总电源,关闭所有气阀等;

2)火险事故处理:应断开总电源,关闭所有气阀隔离现场,用灭火器、砂子、覆盖物等灭火,并视情况通知消防部门,打电话119报警。

4、CNG汽车的维护保养

CNG装置的维护保养应结合汽车各级保养同时进行。

(1)每次出车前,应检查各零件的紧固情况,及时处理松动的固紧件,检查气质、管线及各连接处是否有泄漏,如有泄漏应及时处理。

(2)每月检查一次高压管线滤芯、电磁阀芯、调整各级减压阀压力。

(3)半年全面检修减压阀及供气系统一次,损坏件应及时更换。

(4)按国家劳动局《气瓶安全监察规程》规定,天然气钢瓶两年进行一次检测,不合格者应及时更换,检验后填写检测卡。

(5)经常保持CNG系统及空滤器芯子的清洁、完整。

(6)因维护保养发动机须拆卸天然气管线时,应用干净棉布堵住各接头,以免异物进入,损坏减压器阀口。

(7)车辆维护保养时,应检查充气阀、减压器、管线卡箍紧固情况。发现松动,卡箍掉缺、无效应及时处理。

(8)车辆维护保养时,应用扭力扳手测量,检查钢瓶安装紧固情况是否符合要求。

(9)随时清除钢瓶表面上的污泥,以免影响钢瓶阀门、安全防爆阀的技术性能。

(10)只有在放出系统中的气体并关闭气瓶所有阀门之后,才能对燃气装置进行维修。

(11)凡高压系统发生故障,驾驶员不得自行拆卸、改动、修理、调整减压器等。

(12)按有关规定和要求认真填写、保管压缩天然气汽车的有关技术资料。

重庆市压缩天然气汽车安全管理办法的办法内容

一、汽车改气需要办理什么手续

1、汽车改气需要办理的手续如下:

(1)车辆改装前,应由车主向当地车辆管理所提出申请,经车辆管理部门认可,填写车辆改装申请表;

(2)车辆改装完毕后,应持改车单位发给的车辆改装合格证,连同改装申请表一起到车辆管理部门办理机动车辆异动手续;

(3)一般情况下正规的油改气厂家都会为在该厂油改气的车辆办理该手续免代办费。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条

申请机动车登记,应当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一)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二)机动车来历证明;

(三)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机动车进口凭证;

(四)车辆购置税的完税证明或者免税凭证;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在机动车登记时提交的其他证明、凭证。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完成机动车登记审查工作,对符合前款规定条件的,应当发放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和行驶证;对不符合前款规定条件的,应当向申请人说明不予登记的理由。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以外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发放机动车号牌或者要求机动车悬挂其他号牌,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的式样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并监制。

二、汽车改气后有什么优势

汽车改气后的优势如下:

1、经济,天然气的价格较低,烧气的车辆,单位里程的费用低于燃油车辆;

2、环保,与燃油相比,天然气从制备到运输、最终运输中的污染很少。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压缩天然气汽车和压缩天然气汽车加气站安全管理,保障公共安全,根据国务院《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重庆市天然气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压缩天然气汽车改装、维修,气瓶使用,压缩天然气汽车加气站建设与运营以及相关安全监督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压缩天然气汽车和压缩天然气汽车加气站安全监督管理工作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

第四条 市天然气汽车推广应用领导小组是压缩天然气汽车和压缩天然气汽车加气站行业发展的综合协调机构,负责全市压缩天然气汽车和压缩天然气汽车加气站行业发展中的综合协调、指导监督。

市天然气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天然气管网布局和压缩天然气汽车加气站专项规划,负责压缩天然气汽车加气站定点审批和监督管理工作。区县(自治县)天然气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压缩天然气汽车加气站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市危险化学品经营管理部门负责压缩天然气汽车加气站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

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压缩天然气汽车加气站气瓶充装许可,并对压缩天然气汽车和压缩天然气汽车加气站的特种设备实施监督管理。区县(自治县)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改装和整车出厂的压缩天然气汽车车用气瓶使用登记,并负责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区县(自治县)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负责压缩天然气汽车改装、维修行政许可,并负责改装、维修企业日常监督管理工作。市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要加强对区县(自治县)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实施压缩天然气汽车改装、维修行政许可与日常监管工作的指导和监督。

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负责改装后的压缩天然气汽车备案工作。

科技、建设、公安消防、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环保等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协同做好压缩天然气汽车和压缩天然气汽车加气站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 市天然气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城市总体规划,按照确保安全原则,会同市规划、危险化学品经营管理、公安消防、建设等部门编制压缩天然气汽车加气站发展专项规划,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第六条 市人民政府设立压缩天然气汽车安全管理科技专项资金,支持压缩天然气汽车和压缩天然气汽车加气站有关安全设备、关键技术研发。

压缩天然气汽车安全管理科技专项资金使用办法由市财政部门会同科技等有关部门另行制定。 加气站建设与运营安全管理

第七条 压缩天然气汽车加气站建设遵循统一规划、合理布局、油气合建、确保安全的原则。

第八条 申请建设压缩天然气汽车加气站,申请人应当持有关申请材料向市天然气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定点申请。市天然气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符合条件的,予以批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不符合条件的,不予批准,并书面说明理由。

压缩天然气汽车加气站定点审批条件和程序由市天然气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另行制定,并按照规范性文件审查登记程序经审查登记后予以公布。

第九条 压缩天然气汽车加气站应当由具备相应资质的设计、施工、安装单位按照国家有关技术标准进行设计、施工、安装,并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办理有关手续。

第十条 压缩天然气汽车加气站建设项目完成后,应当由市天然气、规划、质量技术监督、公安消防、环保、建设等有关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组织验收,并依法申领《气瓶充装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第十一条 压缩天然气汽车加气站生产经营活动应当符合以下规定:

(一)生产的气体质量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

(二)有健全的安全生产经营规章制度;

(三)有相关安全措施和应急救援预案;

(四)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考核合格;

(五)配备使用符合国家规定的计量器具。

第十二条 压缩天然气汽车所有人或管理人应当按照本市有关规定办理气瓶使用登记,并领取《重庆市车用CNG气瓶使用登记证》;气瓶经定期检验合格的,领取《重庆市车用CNG气瓶检验合格标志》。

压缩天然气汽车加气站不得为无《重庆市车用CNG气瓶使用登记证》、《重庆市车用CNG气瓶检验合格标志》的压缩天然气汽车加气。

第十三条 压缩天然气汽车加气站应当在市天然气行政主管部门规定期限内提出检修安排,经综合平衡后,由市天然气行政主管部门制订全市压缩天然气汽车加气站年度检修计划,并提前30日公布。

第十四条 压缩天然气汽车加气站不得擅自终止生产经营活动。

经原审批机关批准终止生产经营活动的,应当妥善处理有关善后安全事宜,并办理企业注销手续。

压缩天然气汽车加气站需要临时停止生产经营活动6个月以内的,应当报原审批机关备案。 汽车改装与维修安全管理

第十五条 从事压缩天然气汽车改装、维修活动,申请人应当向所在地区县(自治县)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经所在地区县(自治县)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审查合格后,依法颁发压缩天然气汽车改装(维修)许可证件。

从事压缩天然气汽车改装、维修活动的许可条件和程序由市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另行制定,并按照规范性文件审查登记程序经审查登记后予以公布。

第十六条 压缩天然气汽车改装、维修实行一证一点制度。

第十七条 压缩天然气汽车改装、维修企业使用的压缩天然气汽车专用装置,其质量应当符合相应的国家、地方或行业标准。

第十八条 压缩天然气汽车改装、维修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或地方有关标准对改装、维修后的压缩天然气汽车进行检验,检验合格后签发改装、维修竣工合格证。

第十九条 压缩天然气汽车改装、维修企业应当对改装、维修的压缩天然气汽车建立档案,并按一车一档备查。

第二十条 压缩天然气汽车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定期保养。

第二十一条 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压缩天然气汽车和压缩天然气汽车加气站的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有关安全附件、计量器具、气体质量等进行定期检验或校验。

第二十二条 改装后的压缩天然气汽车,其车辆所有人或管理人应当向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备案。

第二十三条 压缩天然气汽车和压缩天然气汽车加气站不得使用未经法定检验机构检验、超期未检验或报废的气瓶。

第二十四条 压缩天然气汽车更换气瓶,其车辆所有人或管理人应当向区县(自治县)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登记。 法律责任

第二十五条 违反本办法第八条第一款规定,压缩天然气汽车加气站未经定点审批进行建设的,由市天然气行政主管部门依照《重庆市天然气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处罚。

第二十六条 违反本办法第九条规定,压缩天然气汽车加气站未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施工、安装单位按照国家有关技术标准进行设计、施工、安装的,不得投入使用,有关行政管理部门不予验收。

第二十七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条规定,压缩天然气汽车加气站建设项目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组织验收投入使用或未依法取得《气瓶充装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进行生产经营活动的,由有关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处理。

第二十八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一条第(一)、(五)项规定,压缩天然气汽车加气站生产的气体质量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或未配备使用符合国家规定的计量器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依法处理。

违反本办法第十一条第(二)、(三)项规定,压缩天然气汽车加气站不符合有关安全生产经营活动要求的,由天然气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

违反本办法第十一条第(四)项规定,压缩天然气汽车加气站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未经考核合格上岗作业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或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按照职责分工依法处理。

第二十九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压缩天然气汽车加气站为无《重庆市车用CNG气瓶使用登记证》、《重庆市车用CNG气瓶检验合格标志》的压缩天然气汽车加气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责令改正,并处1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压缩天然气汽车加气站擅自终止生产经营活动的,由原审批机关责令限期恢复生产经营活动,并处2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罚款。

违反本办法第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压缩天然气汽车加气站经批准终止生产经营活动,但未妥善处理有关善后安全事宜或未办理企业注销手续的,由有关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依法给予处罚;给他人造成经济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一条 压缩天然气汽车改装、维修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2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罚款:

(一)未经许可从事压缩天然气汽车改装、维修活动的;

(二)超范围作业的;

(三)未经许可异地设点的;

(四)不签发压缩天然气汽车改装、维修竣工合格证或签发虚假的改装、维修竣工合格证的;

(五)未建立压缩天然气汽车改装、维修档案的。

第三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依法处理:

(一)使用未经法定检验机构检验、超期未检验或报废气瓶的;

(二)更换气瓶未登记的。 附则

第三十三条 本办法自2008年7月1日起施行。

文章标签: # 天然气 # 汽车 # 压缩